快递索赔期国际邮件可自交付之日起180天;偏远地区邮件自用户查询之日起60天内;普通邮件自用户查询之日起30天内。
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用户交邮件发送后,是的国内邮件可以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向邮政企业查询收据,国际邮件可以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查询在180天内,将收据持有到邮政企业业查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条七条 邮政企业按照下列规定给予邮件的损失赔偿:
(一)保险价格的给予邮件丢失或全部损坏的,按照保险金额赔偿;部分损坏或内件短缺的,按保险金额计算电子邮件的全部价值比例赔偿电子邮件的实际损失。
(2)邮件丢失、损坏或内件短缺的,按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费用的三倍;登记信零件丢失或者损坏的,按照收取的资金收取赔偿费用的三倍。
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务场所的通知中和向用户提供的邮件文件以上,足以引起使用注意户的方式说明前款规定。邮政企业因故。因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,无权援助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偿责任。
以上内容请参考百度百科全书-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,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-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